学院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浙水院〔2021〕78号)等相关规定,在学生申请、班主任(辅导员)推荐、学院初评的基础上,拟推荐建环18-1陈怡、造价19-1谢宁等两名同学为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
公示期为10月9日至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用书面的方式(须署名)在10月14日16点之前发送至纪检信箱jgxyjj@163.com。联系人:杨冰君,综合楼1001,电话:0571-86940599。
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