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库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殷晖 来源:建筑工程学院 时间:2022-10-26 点击数:367
建筑工程学院
关于开展2023-202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研究院(所):
根据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10月21日《关于开展2023-2025年实验室建设项
目库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建筑工程学院实际情况,2023-2025年实验室建设项
目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符合各专业和研究(院)所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适应应用型本科院校实
践教学和科研需求;
2.建设目标明确,受益面广,预期使用绩效明显;
3.市场调研充分,论证深入,结论清晰;
4.系统设计,合理布局,注重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二、申报要求
1.各教研室和研究(院)所和实验中心应对现有实验室仪器设备现状进行充
分分析,把设备更新、完善列入本次申报计划,确保现有仪器设备使用。在此基
础上再结合专业建设和研究(院)所发展要求提出实验室建设新项目;
2.教研室申报项目可偏重教学,研究(院)所可偏重科研和社会服务。每个
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 200 万元,超过 200 万元额度的项目,可
分年度、分项目进行申报建设。
3.配置设备的选型、数量等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注重可操作性。
其中 1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提供专家签字论证的《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大
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报告》(附件 2)。
4.现有实验室场地原则上应能满足项目建设需求,需进行改造的实验室建设
项目另附改造方案和预算清单(附件3)。
5.本次项目库申报不限项,每个教研部门至少申报1项,学院将论证排序上报
学校,学校将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论证,再正式入库建设。请各教研室和研究
(院)所高度重视积极认真申报,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学校建设库。11月10日前将
申报题目上报学院,完整申报材料( 附件 1-3)合成一个文件夹11月25日下班前
发到殷晖处。
6.实验中心要对现有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梳理,积极配合教研室和研究
所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殷晖和童强对接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环境教研室和
先进换热和能源应用研究所,金世伟和孙陶宛正重点对接土木教研室、力学教研
室和滨海土木工程防灾减灾研究所、水工程遗产研究院。
附件: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报告
3.实验室改造方案及预算清单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