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和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潘雯瑛 来源:建筑工程学院 时间:2023-05-04 点击数:487

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及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日程安排,我院本科专业须于519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检测工作于毕业答辩开始前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

专业组织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于检测前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分别填写完成《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一)》(指导教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二)》(评阅教师)。

二、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一)检测范围: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电子版最终稿

附录前所有内容。含封面、声明及论文使用的授权、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主体(含引言、结论、注释、参考文献等)、致谢等。

(二)检测流程:

1.59日前以专业为单位提交至学院进行检测。

2.检测:512日开始对所有毕业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学生责令其整改,再检及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测要求:

检测系统为中国知网”PMLC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地址为:http://check.cnki.net/school/。参与检测的文档以WORD格式提交。电子文档的命名格式如下:学号_学生姓名_专业名称,如“2018B08001_丰伟名_土木工程(注意:学号里的B要大写。)

(三)检测标准及结果:

请各指导教师提前通知毕业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过程中实事求是、注重学术诚信,杜绝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

检测文字复制比R≦25%,检测合格;检测文字复制比R>25%,检测不合格;

检测结果用于学生个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指导教师,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评定。若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

      三、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515-519日,各专业分别组织进行答辩,要求采取线下答辩。具体答辩流程将根据学校要求另行通知。专业教研室主任于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安排按照附件要求录入毕业综合实践平台。

      四、毕业设计(论文)推优等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见学院浙政钉工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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