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作者:发布者:徐琳发布时间:2025-04-17

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水院〔202247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https://jwc.zjweu.edu.cn/10/d1/c3192a135377/page.htm)相关要求,学院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请指导教师通知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材料等相关事宜。

一、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项目工作安排

1.中期检查安排

中期检查的项目为2024年立项的各类项目,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4。各级项目提供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见学校通知附件1电子材料在4月29日下班前在发给徐琳老师,纸质材料在4月29日下班前交至钱塘校区二训楼A321室。

2.结题验收安排

结题验收为2023年立项与2024年立项提前结题的各类项目内容,项目清单见附件4。各级项目提供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见学校通知,电子材料在5月6日下班前在发给徐琳老师,纸质材料在5月6日下班前交至钱塘校区二训楼A321室。

3.汇报PPT:由项目负责人结合PPT采用视频录播方式进行汇报,汇报时间限时5分钟;

二、2025年度申报项目具体要求及安排

1.申报要求及安排

2025年度新项目申报由教研室组织教师及学生组建项目团队申报,项目数额分配到各教研室(见附件3),请各教研室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组织教师发动学生积极申报。学院统一送校内外专家评审,最终按照成绩排序确定立项项目。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学校通知,电子材料由各教研室收齐后在4月28下班前交徐琳老师汇总。初定于4月29~5月6日,学院以电子材料形式送专家检查评审,于5月7日前根据送审结果确定项目级别、成绩并公示,5月12日上交学校。

凡获得立项支持的大创项目须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年),保存大赛系统报名成功截图,作为审核依据。

、其他要求

1.中期检查材料: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纸质)、成果统计表(电子+纸质)、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纸质),国家级项目需含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电子),项目文件包命名为“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指导教师姓名-中期检查”纸质双面打印,骑缝装,一式两份。

2.结题验收材料:结题申请书(电子+纸质)、成果统计表(电子+纸质)、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纸质),国家级项目需含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电子),电子稿命名规则为:“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结题材料”。纸质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两份。

3.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电子+纸质)、项目信息表(电子),项目文件包命名为“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别-指导教师姓名-学生负责人姓名级联系电话”纸质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三份。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建筑工程学院2025年度大创项目申报各教研室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4: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应结题和2024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xlsx

附件5 2025年大创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相关表格.rar

附件6: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xlsx


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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