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茜 来源:建筑工程学院 时间:2022-11-01 点击数:328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本学年(2022-2023学年)经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评审条件
符合《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浙学助〔2010〕16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浙水院〔2021〕78号)等申请条件。
三、名额分配
建工学院共有国家助学金本科一档名额92个,本科二档名额104个。经过认定的特困学生,按要求直接评审为国家助学金一档名额共60名。经过认定的困难和一般困难学生中,评审国家助学金一档名额32名,国家助学金二档名额104名。
四、资助标准和发放形式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个档次,一档为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为每生每年2700元,国家助学金分秋、春两季将助学金打入学生银行卡。
五、评审流程与材料报送
1.各班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组织学生做好申请、评审工作。各班级组成的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在班主任统一指导下,认真核实学生申请材料,根据学院下达的名额,结合班级困难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经过班主任审定,提出班级受助学生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班级评审排序,并在班级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4日(周五)下午16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文档,以“学院-班级-姓名”命名,如建工学院-土木19-1-张三),《附件3:建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电子+纸质文档,以班级命名,纸质文档班主任亲笔签名),报至各年级负责人处。
19级负责人:杨泽林2265713651@qq.com
20级负责人:郭雪雁1152909449@qq.com
21级负责人:戴 冕1258601637@qq.com
22级负责人:陈俊廷1017963830@qq.com
年级负责人统一汇总给杨泽林同学。
建筑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1日
附件3:建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