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潘雯瑛 来源:建筑工程学院 时间:2023-08-24 点击数:331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浙水院教务〔2023〕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建工学院相关项目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1.课程思政研究专项
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重点围绕构建专业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旨在落实课程思政全覆盖,全面提高课程思政的实施效果。
选题方向:
1.1 课程思政策略、模式与实施路径研究;
1.2 ※某某专业课程思政教学体系研究与实践;
1.3 课程思政效果与质量评价体系研究。
2.产业学院研究专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精神,重点围绕探索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有效衔接机制,打造集产、学、研、转、创、用于一体的实体性人才培养创新平台,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打造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样本。选题方向:
2.1 ※产业学院“引企入教”的实施路径与运行机制研究;
2.2 ※产业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与实践;
2.3 ※产业学院创新班课程体系革新探索与实践。
3.专业建设提升专项
重点围绕“四新”专业建设、微专业建设和专业自评体系构建,旨在整体提升人才培养的能力和水平。选题方向:
3.1 ※“四新”建设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学校实际,面向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选题);
3.2 ※微专业建设探索与实践;
3.3 学科交叉融合课程建设路径探索与实践;
3.4 专业自我评估体系构建研究。
4.创新创业教育专项
重点围绕完善科技竞赛参赛学生的选拔机制、建立以科技竞赛为载体的长效创新创业训练体系,旨在营造良好的可持续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氛围,树立创新型人才培养范式的标杆,切实提高各类科技竞赛的获奖成绩。选题方向:
4.1 竞赛组织与参赛学生选拔体制机制研究;
4.2 ※“学长带”递进式训练模式研究与实践;
4.3 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积极性的机制与途径研究。
5.课程过程性考核专项
重点围绕《关于过程性考核实施指导意见》,推进过程性考核评价改革,旨在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获得感、投入度。选题方向:
5.1 专业系统化推进过程性考核实施路径研究与实践;
5.2 ※“五结合”开展课程过程性考核的范式研究与实践。
二、立项数量(遴选指标分配)
级别 | 选题方向 | 指标合计 | 重点指标 | |||||
思政课程研究 | 课程思政研究 | 产业学院建设 | 专业建设提升 | 创新创业教育 | 课程过程性考核 | |||
校级 | / | 2 | 2 | 2 | 2 | 1 | 9 | 3 |
院级 | / | 3 | 3 | 3 | 3 | 1 | 13 | / |
在各个研究方向中,优先遴选标注“※”的选题方向立项,重点项目需从标注“※”的选题方向中产生。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超过2个项目,每个项目的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4人。
2.项目预期成果需明确。预期成果中一般项目至少应包含“公开发表相关教改研究成果论文1篇”、重点项目至少应包含“公开发表相关教改研究成果核心论文1篇”,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类项目结题需要提供实践应用案例。
3.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申报项目需避免与已立项或已结题项目雷同。
四、配套经费
1、校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不少于1万元/项,校一般项目支持经费0.5万元/项,
2、院级立项项目支持经费0.3万元/项。
3、立项配套经费就高,不重复资助。
五、材料报送
1.申报人认真撰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2023年9月20日前将附件1纸质1份报院办,电子稿发送至潘老师。
联系人:潘老师,电话:86929239。
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详学院浙政钉工作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