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通知,今年本科毕业申请学位证需要提交一份学位申请表(必须交!),请根据附件样式信息填入;一共有三种情况:
1. 满足毕业要求,且毕设或论文没有问题的。填写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理由:<满足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本科毕业要求,申请学士学位>,并签字后交至学委,由学委统一收齐5月16日前交给姚老师第二实训楼B幢A321或遂均楼南514(可放门口箱子上);
2. 毕业生重修考试成绩合格的且毕设或论文没有问题的。写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理由:<满足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本科毕业要求,申请学士学位>签字后单独交于姚老师第二实训楼B幢A321或遂均楼南514(可放门口箱子上);
3. 其他毕业要求都满足,但是绩点不满足毕业要求。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四条因第三条第(二)项不授予学士学位者,若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且不存在第三条第(一)项和第(三)项情形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 第一作者(作者单位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在学校认定的7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第一授权人原始取得方式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件。
(二) 代表学校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A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且排名前三位;或获省部级及以上个人奖励或荣誉称号;或获省部级及以上运动会单项冠、亚军或集体比赛项目冠、亚军队主力队员;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文艺竞赛或汇演一、二等奖的主要演员。
(三) 考取国内高校研究生或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研究生并取得正式(非有条件)录取通知书
满足条件后:填写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原因:<绩点不满足2>;再填写论文、获奖(证书、录取通知、录用通知、技能证书、专利)等情况内容后,附上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录取(录用)通知原件及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签字后单独交给姚老师第二实训楼B幢A321或遂均楼南514(可放门口箱子上)。
备注:本学期毕业一共两批证书拿取时间,第一批约6月初(含第14周前重修课程成绩出来,课程学分没有问题且毕设论文通过);第二批约7月初(第18周后成绩才出且毕设论文通过的);若已确认成绩不合格,则申请结业重修或者5月13日前提交延长学制申请。
学位申请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x
具体文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查看通知链接中附件3:
https://jwc.zjweu.edu.cn/0e/2c/c3190a134700/page.htm